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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开启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试点工作

作者: 马丽     时间:2023-04-20 阅读:874

      近日,猇亭法院被确立为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试点法院,自4月1日起试行一年,猇亭法院闻令即动、积极落实推进,4月16日,我院制定了《关于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措施重点任务清单》,对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模式、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明晰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认清目标任务,提高思想认识。猇亭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措施试点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中院的试点方案,制定本院的任务清单,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导责任。猇亭法院将以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日常监管,注重卷宗评查结果运用,督察室对“四类案件”等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的落实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并定期进行通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序推进。加快制度机制和工作模式创新,不断推进律师对审判权力规范行使的外部监督工作。决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知律师到会陈述辩护、代理意见,审判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流程协调工作。

四、力求取得实效,建立常态机制。建立健全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律师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总结提炼实践证明可行的经验做法,做好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加强专题宣传报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为快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对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4月17日下午,猇亭法院就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邀请各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列席会议,当面陈述代理意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泽华主持会议,相关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承办法官向专业法官会议汇报基本案情,律师依次陈述了主要代理意见,会议成员就案件基本事实进行询问,后代理律师离场,案办法官汇报了案件拟处理意见,特别是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最后,主持人归纳、梳理会议讨论形成的意见,分析案件审理中的方向性或共性问题,集中研讨案件审理思路。

邀请律师列席专业法官会议陈述意见,是落实试点工作的重要延伸,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猇亭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试点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样本,交出圆满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