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被告人数最多涉黑案今宣判 35人全获刑
时间:2019-12-30 阅读:13026
12月30日下午,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徐优优等35人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徐优优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江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其他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及附加刑。追缴本案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所得74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以徐优优为首的35名被告人聚集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29起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结合各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区直机关代表、区内学校师生代表、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届人士200余人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