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0-04-17 阅读:1484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的公告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自2020年4月17日起,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有序恢复开放,办理立案登记、材料收转、诉讼费收取、开庭应诉和信访等诉讼事务。
二、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优先选择“无接触式”诉讼业务办理模式,通过“市民e家”网上立案、湖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案件查询、立案、诉费缴纳、信访等诉讼业务,通过邮寄、跨域立案等方式提交诉讼材料。
三、确需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申诉信访等事项的,可通过拨打0717-6513249进行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来院办理诉讼事务,逾时未到应当重新预约。有关案件开庭、询问、接待工作的预约,由承办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进行预约安排。
四、如因不使用手机或使用非智能手机,无法进行健康码确认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法院。
五、为防范疫情风险,所有来院办理诉讼事项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未超过37.2℃且健康码为绿码的,经登记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来院事宜后,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引导通过专门通道进出。
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与诉讼活动期间,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或不遵守上述公告要求的,由法警责令其退出接待场所。办理业务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业务事项办理完毕后,来院人员应及时离开不得逗留或聚集。
七、疫情防控期间,暂不现场接待办理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确需办理相关事项,请选择线上方式办理。因防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