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
——当事人双赢
时间:2018-06-25 阅读:1422
还记得上周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拍卖的两套房产吗?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两套被执行人的房产,均已顺利拍出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7号一处房产
5013次围观,5人参与拍卖
经过53次出价
最终以56.8万元成交
溢价11.4万元
位于宜昌市隆康路18号一处房产
5524次围观,8人参与拍卖
进过59次竞价
最终以140.22万元成交
溢价37.5万元
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石板冲、金岭、桃子冲居委会二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额为1.23669亿元,为猇亭法院司法拍卖以来最高成交价。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提高执行质效和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猇亭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
于2017年启动了网络司法拍卖
迄今为止
猇亭法院已先后有29件拍卖品在京东上拍卖
成交8件,成交金额13114万元
成交率为61.54%
为当事人节约拍卖手续费约200余万元
★你知道吗★
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司法拍卖工作全面进入“互联网+”模式,即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
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司法拍卖,是执行案件中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重要途径之一,也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内容。据《网拍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网拍规定》确立的“网络拍卖优先原则”,意味着司法拍卖逐步在进行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
与传统的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处置涉诉资产,具有公开透明和零佣金的特点,且传播范围广,受众群体多,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串标的可能,真正实现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