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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守好老年人钱袋子!猇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

作者: 马丽     时间:2023-04-06 阅读:888

4月6日上午,猇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开办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等为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万余元,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2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初,被告人刘某(化名)将酒店装修用于办养老院,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为筹措资金与罗某(另案处理)商议,采取签订销售床位使用权合同、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吸收老年人资金,由罗某组织业务员进行营销,被告人刘某按吸收资金的25%作为罗某团队提成。期间,被告人陈某、高某(另案处理)脱离罗某营销团队与刘某分别达成营销意向,刘某按吸收资金的20% 支付提成。被告人杨某负责现场营销、业绩管理,罗某按团队吸收资金总额1.5%支付杨某提成,按照吸收资金的6%-7.5%支付业务员提成。

罗某、杨某组织营销团队在宜昌市各菜场、广场、路边等人流量集中地点发放宣传单,在酒店开展销会,针对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养老服务、销售床位使用权。某养老公司财务人员祁某(另案处理)按照刘某授意,采取刷POS机、银行转账、收取现金等方式收取资金,并按照刘某安排将其银行账号上流入资金转出。刘某将非法吸收资金用于支付营销提成、养老院装修、转让费、房租、日常支出以及偿还债务等。

经查,该养老服务公司共签订合同176份,向162人吸收资金766万余元,其中退款67.9万余元,实际损失金额为698.1万元,各被告人现已退赃退赔242万余元。

庭审现场

上午9点,该案在猇亭法院顺利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推进各个环节,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旁听人员注意力高度集中,紧跟庭审节奏。

 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单位某养老服务公司及3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各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

“我向老人们道歉,对老人们的承诺没有履行,我自愿认罪认罚,也会尽全力来弥补老人们的经济损失...”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落泪悔过。

因涉案数额巨大、案情复杂,为进一步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将择期宣判。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本次公开审理,彰显了猇亭法院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对养老诈骗犯罪形成了有力震慑。下一步,猇亭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追赃挽损,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