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1500余万!宜昌被告人数最多涉黑案今日受审!
时间:2019-12-18 阅读:16373
这是一个以赌养黑的团伙,长期依靠赌场获取非法利益;以黑护赌,以维护赌场安全为由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在猇亭区、夷陵区及枝江市等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9起,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涉及千余人受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2月17日,猇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徐某等3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是宜昌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审理被告人数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
团伙作案 35人涉黑犯罪落网受审
被告人徐某,今年34岁,枝江安福寺人,是该涉黑组织的核心领导人物,也是身负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逃脱罪等多个罪名的刑满释放人员。然而,徐某回归社会却不知悔改,纠结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团伙作案,以赌养黑,以黑护赌,在猇亭等地重现刀光剑影般的江湖。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初,徐某与被告人江某涉足猇亭区地下赌场行业,在刘某开设的赌场内,徐某提供资金并带领被告人周某等人,组成多支“码队”为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由江某等人负责内外场安保,实现控制赌场,获取赌场利益最大化。同年5月,因王某在赌场上滋事,徐某伙同江某等人与王某在猇亭区持械聚众斗殴。在这次聚众斗殴中,心狠手辣的徐某带领团伙成员取得“胜利”,得到成员认可,在成员内部取得领导地位。
2013年10月,因与吴某等人在赌场放置赌博机发生争执,徐某伙同江某等人发生持械聚众斗殴。这次械斗之后,徐某等人垄断了猇亭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地下赌场行业,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9次,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相对固定,层级清晰,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形成了“听从统一指挥”“不准吸毒”“严禁放私码”等不成文的纪律和规矩。为从地下赌场获得最大利益,徐某先借钱给部分成员或与部分成员共同出资等方式,到赌场内向所需赌资的赌博人员“放码”,并按日收取高利贷日利息(俗称“草钱”),将收取的“草钱”在“码队”成员内部进行分配。徐某还采取以其本人名义或其他成员名义直接或间接开设赌场的形式,向他人开设的赌场收取所谓的“安全费”“干股”等费用。
近年来,以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在猇亭区及相邻的夷陵区、枝江市周边区域垄断了地下赌场行业,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参赌人员输多赢少,从而背上巨额高利贷负担,有的为偿债被迫卖房卖车,有的远逃他乡。
在庭审现场,猇亭法院采用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院长担任审判长。公诉机关派出4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37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展开了激烈辩论。据了解,因被告人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需持续数天,将择日进行宣判。
开设赌场 非法牟利1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底至2018年1月底期间,在猇亭区磨盘居委会、三峡机场附近、枝江市白洋镇善溪窑村、夷陵区鸦鹊岭镇长湖村等地多处农户、农家乐,徐某、李某、朱某等人先后开设7个地下赌场,共开设400余场次,抽头渔利1500余万元。
2013年2月底至7月底期间,赌场召集者刘某等人,开设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的地下赌场。徐某带领李某、朱某等人在赌场上“放码”、摆放赌博机并安排周某负责上分交帐、拖运赌博机,江某负责内外场,汪某、王某等人负责“打水”、“监注”、“钉子”、“虾子车”等工作。同年5月9日,发生聚众斗殴事件后,徐某以“修车费”为由每场收取2000元,江某每场收取安全费2000元。该赌场开设100余场,抽头渔利1000余万元。
2015年4月初至8月期间,徐某等人开设“翻筒子”的地下赌场,团伙成员在赌场上放码,徐某占股分成、每场收取相关费用,其中徐某开“专课”一次得4万余元。该赌场开设70余场,抽头渔利280余万元。
此后,徐某及团伙成员为扩大赌场经营范围,在猇亭区及周边区域多次开设赌场。赌场设立后,徐某及江某、李某等团伙核心成员,按照分工各自获利。
聚众斗殴 刀棍相向致多人受伤
2013年5月9日晚,在磨盘居委会七组28号陈某家开设的赌场上,参赌人员王某秋发现赌资不知去向,即找赌场要求解决,并邀约人来赌场。
徐某得知消息后,带领周某等人赶到赌场,在与王某秋协商过程中,徐某得知赌场外有人持刀棍找赌场扯皮,即带队前往。在停车场附近路口,徐某等人与王某秋邀约的向某等10余人相遇,徐某即下车持工兵铲与对方打斗,紧跟其后的周某等10余人持刀棍与对方打斗。打斗过程中,向某遭围殴致右前臂、左手肘受伤。经鉴定,向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3年10月2日晚,在夷陵区鸦鹊岭镇长湖村3组开设的赌场上,被告人朱某与吴某(另案处理)等人因赌博机发生争执,被告人江某带人将吴某的赌博机、小货车砸损,为此双方邀约人员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拉扯,吴某掏出仿真枪示威,江某等人驾车逃离。吴某等十余人驾车追赶,致江某车辆撞上路灯杆,5人受伤。徐某得知江某等人撞车受伤,即约吴某到猇亭某宾馆附近“解决”此事。双方在约定的宾馆附近聚集,共40余人持关公刀、砍刀、棍棒等器械斗殴。打斗过程中,吴某一方的3人受伤,他再次拿出仿真枪,徐某等人见状逃离现场,其一辆宝马车被吴某等人砸损。
敲诈勒索 修车5000元强索8万元
徐某等人的狠不仅在赌场内,只要涉及经济利益的事,在赌场外同样是不择手段,敲诈勒索就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2013年5月9日晚,徐某、江某等人将被害人王某带至枝江市某宾馆,以赔偿车子,
2016年6月下旬的一天,被害人徐某某在白洋镇善溪窑村1组的地下赌场上,赢了被告人徐某17万元后准备离场。徐某强行要求徐某某继续赌博,并改变赌博规则,以不用现金下注的空喊方式进行对赌。徐某某将赢的17万元输掉后,徐某又要求用现金下注方式赌博,徐某某被迫向徐某借“码钱”4万元继续参赌,至徐某同意结束赌博时,徐某某欠其14万元赌债。此后,徐某某归还徐某4万元码钱,又将为儿子结婚购买的一辆轿车以13.5万元的价格卖掉,偿还该赌债。事后,徐某某儿子因此事与妻子离婚。
今年1月28日17时许,在猇亭商业一街某快递点附近,被害人周某驾驶面包车与徐某驾驶的巡洋舰越野车发生碰撞,徐某下车就冲上去踢了周某腹部两脚。后因周某不同意负全责,徐某用手包打其头部,周某要报警。徐某说“随便报警,你们打听打听,我在猇亭是什么人!”故事处理完后,徐某拦住周某,以车被撞坏、过年没车用为由索要“租车费”。徐某中途离开叫人看住周某约3小时,返回后再次威胁“一定要给钱,不然让我手下的小弟天天找你麻烦,让你年都过不了”,周某被迫将8000元转账给徐某。
非法拘禁 威胁不还钱就“活埋”
徐某等人在赌场向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一旦未按时归还,他们想方设法找到当事人,采用辱骂、殴打,甚至“活埋”等极端手段逼迫还钱,致使有人卖车、卖房,或借钱还高利贷。
2013年初,徐某、江某、李某合伙在赌场“放码”牟利,被害人冯某借码钱2万元用于赌博,后因输钱无力归还而逃往外地躲藏。同年3月21日,徐某等人在武汉找到冯某,进行殴打和威胁后强行带上车返回猇亭,将其关在一出租屋内,非法拘禁长达5日,后因冯某确实无法还钱才放人。
2016年6月,被害人曾某向徐某借了6万元码钱,尽管次月偿还4.5万元本金和相关的利息。在追偿剩余1.5万元时,徐某等人对曾某进行殴打和辱骂,致使头、面部受伤流血。曾某在徐某等人逼迫下,找其母亲卖房子,不得已将原价18万元购买的房屋折价15.5万元出售,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徐某等人的码钱。
更为恶劣的是,2018年8月8日,徐某等人胁迫被害人陈某还债,不仅将其两根肋骨踢断,还在深夜将其带到猇亭一个水库边去“活埋”。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陈某因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先后两次向徐某高息借款合计15万元,后陆续偿还12.5万元本金并支付利息6万元,剩余2.5万元本金无力归还。在对陈某拳打脚踢殴打后,将其带到水库堤坝上,徐某等人挖了个深坑将他推了下去,威胁不还钱就地“活埋”。极度惊恐的陈某不断求饶,保证还钱才被带离现场,一直关押至8月11日找朋友借到1万元,偿还徐某部分欠款后才放人。(三峡晚报 邹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