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来从万山中
——以法治之名答好长江大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选题”
作者: 毛袅袅 时间:2023-03-14 阅读:873
长江万里东注,晓吹卷惊涛。
在宜昌市猇亭区的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江边铜铸的圆形地标上铭刻着“2018.4.24”,这几个非同寻常的数字,迎着江风无声的见证着一场重大转型。
这里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
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猇亭打造成为展示长江大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猇亭法院谋定而动、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凝聚长江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坚定不移共护绿水青山。
携手联动 破解“化工围江”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猇亭聚焦破解“化工围江”问题,痛下决心实施千亿化工企业转型,推动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猇亭某化工企业(以下称企业)决定于2021年4月底整体搬迁至另一市区的工业园区内。工业园新厂区与原厂区相隔100多公里,有近620名员工长期生活居住在原厂区附近,对随企搬迁有诸多顾虑,向企业提出先补偿再协商等诉求,而企业则考虑培养出熟练的员工实属不易,且搬迁至新厂区后也急需员工复工复产,愿意与员工协商继续履行或变更劳动合同,如有员工不愿随迁,也可给予补偿,但认为部分工人提出的补偿金额太高,且没有依据,企业无力承担,于是与620名员工之间的协商陷入僵局,矛盾逐步凸显。
企业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既涉及劳动者个人权益,又关乎企业经营发展,处理不善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成立工作专班,采取行政调解先调、人民调解协助调、司法调解最终调的方式化解矛盾,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最后转入法院诉讼程序。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多次做工作耐心向企业员工释明法律依据,依法依规测算补偿金额,努力寻找员工与企业之间最佳利益平衡点和结合点,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该企业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条件。最终,在三方联动调解的作用下,620名员工中,365人同意随迁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引导至中心处理纠纷181件,除仲裁裁决13件外,其它都以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调解协议签订完毕或经仲裁后,员工与企业按约定或裁决履行义务,企业按规定依法支付补偿金共计480余万元,最终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诉中。
发挥司法职能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是法院的应尽之责,此案例是区法院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践行“长江大保护”的又一生动实践。
利剑出鞘 打造长江保护“法治护甲”
猇亭法院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和工作例会,科学谋划、高位推进,为猇亭区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先导区贡献司法智慧,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猇亭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先导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0条具体措施,用硬措施来筑底。
十条措施明确了要建立涉长江大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涉环境保护类案件实行特殊标识管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并分案,在3个月内审结;要加大环境治理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力度,建立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台账,在文书生效后10日内优先、重点执行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及生态修复费用。要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在涉生态环保诉讼案件结案后,在文书生效后5日内进行回访,深入了解生态修复情况,对企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争当哨兵 感悟保护长江初心使命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长江碧水绵延,静静讲述着绿色发展的故事。行走在江岸边上,一块块红色“长江哨兵”的铭牌映入眼帘。
猇亭法院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动员全院党员干警加入猇亭区长江哨兵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争当‘长江哨兵’、共护一江春水”系列宣传主题活动。
在猇亭区长堰堤小学,法官助理刘强所讲述的“周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5个生动案例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对《长江保护法》的漫画阐释让孩子们更加清楚了解了立法的背景和意义,他呼吁全体学生成为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在滨江沿线的织布街上,猇亭法院长江哨兵法律服务志愿者们向江边居民和游客们、店家们耐心讲解《长江保护法》,赠送宣传手册和专门定制的印有猇亭长江美景的冰箱贴,号召大家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做长江保护的维护者。志愿者们来到江边义务巡逻,清除堤岸垃圾,在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一幅长江大保护的美好画卷徐徐铺开。
江潮奔涌,风帆高悬。下一步,猇亭法院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支持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在推动猇亭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先导区的时代命题中奋笔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