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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猇亭法院审结三起贩卖毒品案,三人获刑!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2-06-24 阅读:1380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下面跟着小编来看三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猇亭法院审结三起贩卖毒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简某、简某、冯某五年三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简某先后15次向石某、谢某等6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非法获利0.7万元。

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另一被告人简某多次向他人贩卖“冰毒”和“麻古”,被告人简某以贩养吸,非法获利1.2万元。

2021年6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冯某多次在宜昌多地向蔡某、赵某等7人贩卖“冰毒”和“麻古”,非法获利1.05万元。

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简某、简某、冯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严惩。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旦沾染,不仅会影响吸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更会侵蚀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在宣判的案件中,大部分贩毒人员本身也是吸毒者,因为沾染毒品而走上贩毒的道路,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家破人亡。一直以来,猇亭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毒品犯罪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于涉毒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贪图一时享乐,以身试法、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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