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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寿宴帮工受伤 惹官司雇主赔偿

时间:2014-02-18 阅读:8377

   

王平(女)因帮工受到伤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相关人员赔偿王平经济损失,王平共获赔52500元。

纠纷源自于一次农村办寿宴而引起的。家住亭区七里新村的钟正武、王应凤夫妇为母亲庆贺七十大寿宴请宾客,分别与刘静(女)、邓永平口头协议,由刘静为主厨自带部分工具、自行请他人帮厨完成做饭工作;邓永平自带工具、材料在钟正武楼下空地搭棚子用于招待客人;钟正武、王应凤分别向刘静、邓永平支付一定的报酬。于是,刘静请王平帮工。2013年4月28日晚,邓永平完成搭棚子事项。次日即为钟母寿辰日,当日7时30分许,王平在棚子里洗鱼,因风雨较大,棚子被大风吹倒,之后王平倒向正在烧开水的灶,打翻的开水致使王平左耳、胸部等多处烫伤,王平因此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刘静、王应凤分别支付王平2000元,邓永平支付王平500元。王平提起诉讼要求刘静、邓永平、钟正武、王应凤共同赔偿其损失61734.42元。本院主持调解,相关义务人分别对王平给予赔偿:刘静支付13000元;钟正武、王应凤支付14000元;邓永平支付25500元。(供稿人:民事审判庭徐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