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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成夫妻成仇 猇亭法院诉前调解化矛盾

时间:2018-06-01 阅读: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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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传来阵阵感谢声,“辛苦你们了,法院提供诉前调解这个方法好,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问题,谢谢!太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

原告段某与被告易某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5月生育一女,婚后在武汉购置房屋一套。因婚前双方缺乏充分了解,婚后双方常为琐事争吵,被告易某不仅经常打骂原告,还与原告父母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给原告身心带来严重创伤,双方自2018年2月起分居,原告现随其父母居住在恩施,被告在武汉经商。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离婚,均被拒绝。

2018年5月7日,原告到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天,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接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当事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委托该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值班律师张磊通过电话、微信进行在线诉前调解。

原告一度拒绝与被告见面调解,经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析法释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了原告段某,双方见面后当场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原告到法院撤回了起诉。

这是猇亭法院力抓“诉前调解”机制的一个普通案例。

2018年以来,猇亭法院搭建“微调解”新平台,积极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邀请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等社会资源,参与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高效处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1--4月,猇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委托调解案件6起,成功调解3件。

诉前委托调解的运用与实施,提高了诉讼效率,使大量简易案件在进入诉讼前得到解决,使法官有足够的时间审理其他复杂疑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