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醉驾新规“亮剑”,猇亭法院首批醉驾案件当庭宣判!

时间:2024-01-23 阅读:1427

近日,猇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批15件涉及15人的醉酒危险驾驶案,该批危险驾驶案也是猇亭法院在醉驾新规施行后判处的首批案件。bc65396b9148472197fe7b889bcf8d8.jpg

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开始施行,内容明确规定了醉驾从重处罚、从宽处理、一般不适用缓刑等情形,要求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猇亭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新《意见》精神,积极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理,15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与被告人的罪责刑相适应,我院遂当庭作出裁判。

与以往不同的是,案件当庭宣判后,法院向15名被告人送达的是“表格式”刑事判决书,这是猇亭法院首次批量发出“表格式” 刑事判决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了当庭制作、当庭送达,让法院的裁判简洁、清晰、准确,极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实现案件“质”与“效”的有机统一。

值此岁末年初和春节来临之际,法官提醒大家要以案为戒,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坚决不做违法“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