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7 阅读:10141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时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