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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法检联动齐发力 为民解忧护权益

作者: 马丽     时间:2023-05-12 阅读:6747

“谢谢法院为我们执行到这笔钱,我母亲终于可以放心了......”近日,一起历时近三年的案件,在法检部门联动下得以执结,85岁高龄的李婆婆拿到了养子应给予的“养老金”。

2018年,邓爷爷与李婆婆的养子邓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邓某的妻子肖某及其子、邓爷爷、李婆婆四人72万余元,该笔赔偿金由肖某全部领取。2021年4月,邓爷爷、李婆婆因要求肖某给付赔偿金未果诉至法院。后法院认定肖某领取邓爷爷、李婆婆应得部分不予返还属不当得利,遂判决肖某给付邓爷爷、李婆婆死亡赔偿款19万余以及扶养人生活费3万余元。因肖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邓爷爷、李婆婆于同年7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初步调查肖某除每月养老金1300余元和位于猇亭区某村委会房屋一栋外无其他财产由于该房屋宅基地为集体土地,且该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难以处置变现。法院遂依法对上述财产及账户予以查封。因为房屋地处农村、且无产权证,难以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在扣划肖某账户养老金给邓爷爷和李婆婆后,两位老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邓爷爷因病去世,李婆婆于2022年6月申请恢复执行。

深挖细查找线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且为亲属关系,为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缓解家庭矛盾,法院邀请区检察院参与案件执行。执行中,双方通过互通信息、研判交流,深挖细查财产线索等方式,切实推动案件有序执行。法院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肖某及其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内的资金交易明细进行深入调查,固定肖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线索,打碎其拖延、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法检双方共同到肖某房屋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房屋权属情况和流转要求,取得村委会对房屋流转和化解矛盾的支持。

释法明理暖人心。面对申请方的寸步不让和被执行方的强烈抵触,法院、检察院将缓和矛盾、释法说理挺在前面,为平稳执行扫清障碍。法院多次做肖某思想工作,彻底扭转其“不该给”的想法,让肖某主动提出变卖房屋还债的方案,并充分给予其自主变卖的时间,也做到了不因执行而影响其既得利益;两次赴肖某之子居住地告知肖某主动履行的期限和不履行即拍卖其房屋、追究责任的后果,划扣了肖某养老金给付李婆婆,并通过检察院稳定李婆婆及其家人的情绪;检察院在节假日期间约谈李婆婆的女儿,劝导其在执行款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履行养老义务,让李婆婆老有所养,确保了各个重要节点的和谐稳定。

刚柔并济促履行。肖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又不积极配合执行,检察院建议对肖某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检察建议告知肖某,并启动对其房屋的强制评估和拍卖,肖某以其房屋无产权、购买人受限等种种理由再次要求延长自行买卖期限,不同意司法评估。鉴于其拖延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彻底打破其继续拖延的幻想。同时,考虑到其年龄偏大的实际情况,法院暂缓送交拘留所的时间,让其与亲属商量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肖某儿子从外地专程赶赴法院为肖某提供担保并明确履行期限后的当天下午解除了对肖某的拘留措施。4月23日,肖某主动向法院核实执行款数额,并于5月8日将全部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

该案中,法院、检察院两院联动、积极配合,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解决执行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难以变现等难题,实现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胜诉者合法权益的双赢。下一步,猇亭区人民法院将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案件执行为重点,突出民生保障,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