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执行信息

法院促成履行和解协议双方重负尽释

时间:2017-10-26 阅读:1275

1017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想方设法筹到30万元,一次性汇入申请执行人望某的银行账户,对望某履行赔偿义务,用以了结望某申请执行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案件。这起历时3年、赔偿数额高达六十余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案件得到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长舒一口气的同时感到非常欣慰,得益于亭法院及执行干警的真诚解难,长期纠结于双方心头的烦心事没有了。

2014年8月,望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望某四肢截瘫,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之后仍应赔偿望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万余元。

在执行阶段,亭法院执行局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案件:望某年逾5旬,事故造成其身心受到摧残,急需后期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李某在辖区内一家食品公司工作,妻子是酒店服务员,女儿正在读初中,家中除80多平米的一套按揭住房外,无其他有价值财产。由于收入不高,扣除房贷和每月家庭正常开支后便所剩无几。事故发生后,李某及其妻面临承担如此大额的赔偿而倍感压力巨大,常为此事吵架,严重影响夫妻感情,李某的家庭濒临破裂。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争吵,根本无法沟通。李某打算每月挤出2千元赔偿望某,可是每月2千元的赔偿对于61万元赔偿义务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基于这样的现状,亭法院执行局认为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切实得到执行,决定实施执行和解策略,引导当事人立足现实、解决问题。当执行局办案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双方当事人算出“明白帐”时,双方当事人表示理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除已支付的赔偿款之外,李某再一次性赔偿给付望某30万元,望某自愿放弃其它赔偿请求。嗣后,被执行人李某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将筹来的30万元一次性赔偿支付给望某。双方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自愿和解并积极履行和解协议,一起历时3年、难度较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执行局刘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