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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法说法】 恋爱期间签下20万余元欠条,分手后如何明算账?

作者: 马丽     时间:2023-06-07 阅读:1163

情侣间的资金往来愈加频繁

同时也就意味着一旦感情发生破裂

财产纠纷就会随之而来

分手后因债务纠纷对簿公堂

法院是否会支持当事人

“民间借贷”来进行诉讼呢?

且请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小美与被告小帅在2016年相识,后确认恋爱关系,期间双方都有多笔资金往来,大多都通过微信转账,小帅在2017-2018年向小美借钱,说用于自己偿还私人债务,并出具了2张欠条载明自己欠付小美22万元,定于2018年底前全部还清。双方持续交往至2022年分手,但欠条上的义务小帅迟迟未履行完毕,故小美将其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小帅辩称双方之间并不属于借贷关系,是为了摆脱小美的无理纠缠才随意写的,应当属于无效借条,且原告所出示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向其借款22万元的事实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的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若存在,借款数额如何认定?

本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被告虽然否认双方之间有借贷关系,但基于原告向被告多次转款,而且被告在与原告的微信聊天中也承认借钱是为了偿还债务,被告也向原告出具过借条与欠条,应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被告关于其向原告出具借条与欠条仅仅是为了争吵后安抚原告的抗辩意见,不仅与事实不符,也难以令人信服,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借款数额问题,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能简单按借条和欠条金额作出认定。因被告对借款金额不认可,应由原告对出借金额承担相应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原告举证情况,本院认定原告出借给被告的借款金额为65871元,剩余款项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证明。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5871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构成,当事人双方必须达成借款合意。情侣恋爱期间,担心出具欠条影响双方感情,在经济往来一般不会留有书面凭证,只有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记录。如果分手后一方以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一般会抗辩此款项系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支出或者恋爱期间的赠与而不予返还。对此,情侣在恋爱期间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额借款要留好书面凭证,小额借款转账要备注借款事由。除此之外,爱情不需要用金钱来证明,情侣之间请不要随便出具借条、欠条等形式表达忠诚、爱意或补偿,避免分手后产生不必要的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