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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诈骗套路知多少

时间:2019-11-01 阅读:1390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的类型:冒充领导,公检法,谈恋爱,电话推销,冒充孩子老师、家长,编造出车祸、住院等等等等等理由,骗取财物!

无论多么纷繁复杂的手段,五花八门的方法,最终目的就是一个,就是骗取受害人的财物等。

本周,小法结合猇亭法院实际案列,带大家了解下诈骗罪。

案例一

“无业”装“款爷” 诈骗30余万被判刑!

被告人艾某元无业。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艾某元化名艾某,谎称自己是做中央空调的工程承包商,并编造妻子是某中心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儿子是国家发改委干部、女儿是上海警察、在宜昌有3套房产、家庭资产上千万等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曹某的信任并与之交往,进而两人逐步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随后艾某以承包工程要疏通关系送礼、购买设备、工地周转资金、离婚聘请律师等名义先后骗得被害人曹某人民币30.5万元,其中8.09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剩余资金均被其个人挥霍。

猇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艾某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艾某元退赔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

案例二

小心诈骗!网络理财需谨慎

梁某麟、冯某、梁某龙、罗某等7人均为90后,2017年3月以来,梁某麟入股他人在广西南宁市某村开设的工作室,并招募梁某龙等人,以推广网络理财平台为名,通过QQ诱骗被害人王某、张某等人向“天柠宝”“爱尚理财”等虚假网络理财平台投资,从中非法获取网络理财平台给予工作室的高额返现。7人等共骗取被害人李某等33万余元。

猇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梁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被告人梁某麟所退赃款13万余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案例三

网上“美女”变“抠脚大汉”

李某,男,40岁,小学文化,无业,长阳人,现居住于猇亭。2018年10月10日,微信昵称“清晨”,头像为美女照的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刘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为微信好友。在微信聊天中,李某得知刘某想找女朋友,即冒充单身女性,以与其谈朋友、要钱交房租等为由,向刘某索要钱财,从10月11日起至14日止,李某共骗取刘某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8笔共计3615.48元。2018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猇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例四

POS机盗刷信用卡不还

岳某,宜昌鸦鹊岭人,80后,高中文化,个体户,在猇亭经营烟酒副食批发等。因欠高额债务,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岳某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联系吴某、张某、王某等人,利用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POS机刷信用卡取现帮助其完成刷卡任务为由,隐瞒POS机刷卡资金为即刷即到的到账方式,虚构刷卡后资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到账等事实,从吴某、张某、王某等人的信用卡内刷走资金近70余万元。刷卡后,资金进入岳某个人银行账户,岳某将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所欠巨额债务。1月10日,岳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2018年3月28日,岳某亲属代其向受害人吴某、张某、王某等14人退赔共计10余万元,并取得了14位受害人谅解。

猇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责令被告人岳某继续向受害人退赔近60余万元。

案例五

“卖绿松石”诱骗他人一万余元

2017年2月,李某某使用其本人手机,登录其朋友在从事绿松石售卖工作时使用的微信号,利用互联网在该微信群和朋友圈大量转发绿松石毛石售卖信息,并假意与有购买意愿的人洽谈交易价格和发货方式,引诱他人付款。同年2月和4月,李某某采用上述手段,先后诱骗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分别通过微信向其转款7500元和3800元。李某某收到转款后转至其本人使用的另一微信号提现消费。2017年4月、5月,被告人李某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二位被害人的谅解。

因涉嫌诈骗罪,李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款五千元。

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要有贪图小利的心态,就必然可能会掉入被骗的漩涡,特别近年来“杀猪盘”、投资盘、非正规股票盘、赌博网站盘、期货盘、民族资产投资盘等等,诈骗各种骗局花样百出,令人眼花缭乱又防不胜防,有些人一辈子存储瞬间化为乌有,痛苦着有之、自杀者有之。

虽然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只要牢记“莫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等警语,增强防骗意识,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

你知道吗?

诈骗罪看似简单,其实是很难定罪的!每年能以诈骗定罪判刑的案件比例不到二十分之一。

诈骗罪立案数额标准怎么规定的呢(湖北省标准)?

诈骗价值起点为5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通俗说判刑三年以下。

诈骗价值起点为5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价值起点为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

常见的诈骗

网络诈骗、手机信息诈骗、封建迷信诈骗、丢包诈骗、兑换价外币诈骗、贱卖金银珠宝诈骗、买卖假名贵药材诈骗、租车诈骗、婚姻诈骗、收购粮食或做生意为名诈骗、一谎称亲人出车祸要抢救需钱的方法诈骗。

1.网络诈骗是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通过设置网络链接、钓鱼平台、转发领红包送会员等误导当事人,或盗取微信、QQ冒充好友借钱汇款等。

2.手机信息诈骗一般是通过手机发送中奖、购物、紧急救助、或是以其他方式为内容误导当事人。

3.迷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采用假称为受害人去祸消灾、求福治病等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最近,最常见的诈骗方式是,冒充老中医看病诈骗。

4.丢包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先丢钱包、手饰等贵重物品,待受害人拾得后,再上前称物品为其所有或要求检查等,并采用调包、调物甚至威胁等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

 5.假冒贵重财物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伪劣物品冒充文物、古董、翡翠、铂金、名贵药物等贵重物品,并以低价诱骗受害人出钱购买,从中获利。

如何正确对待诈骗

1.对于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不接听,不回复;收到违法短信拨110报警;

2.不要将自己或好友的姓名、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等通讯号码、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及电话号码等轻易泄露给别人,特别要警惕冒充警察、医生、老师等人员,以查询你银行卡资金及要求你修改密码或转账,以交通事故或疾病等需要费用为名,向你或家人实施行骗;

3.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幸运奖什么的,要你交钱领奖一定不是真的;生活中每个人可能都有困难的时候,但是在网上借钱一定要小心,必须通过电话确认,或者要求对方见面,否则就是天大的事也不能相信,很可能你朋友的号码被盗了;

4.不要顺便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包括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

5.骗子往往利用人们爱面子、重感情的特点骗钱,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小心骗你没商量。步骗子往往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心理行骗,太便宜的东西往往就是骗子的诱饵。

被诈骗之后怎么办呢?

唯一的做法当然是迅速找到警察蜀黍报案,无论电话报案或者亲自到公安机关报案,一定要尽可能的迅速!

同时,还要牢记以下的要点:

报警时,一定要告诉警方正确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这些信息可能会影响到警方破案后能不能找得到你。

报警时向警方提供骗子的银行账户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有了骗子的银行账户信息警方才能对嫌疑人的账号进行紧急止付,从而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所以提醒大家,假如不幸被骗,一定要记清楚骗子的银行账户信息。被骗金额及时间被骗金额相信大多数被骗的人应该都会牢记吧,毕竟损失的是自己的钞票。

提醒大家,牢记被骗时间(汇款给对方的时间)也是非常重要滴,这也是警方破案时需要的重要线索。

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此处指的银行卡信息是受害人向骗子转账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卡及相关信息,需要尽可能详细,同时记得保留转账凭证,为警方下一步侦查破案提供证据。

以上信息都是报警时需要提供给警方的重要信息,反诈中心将根据这些信息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进行止付、查询等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受骗者的资金,尽可能挽回群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