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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秉公办案获当事人“点赞”

时间:2014-10-30 阅读:11415

   

近日,家住恩施咸丰县的小伙李某来到亭法院,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民庭庭长邓希桥手上,并当面表达他的感激之情:“我是一个外地打工仔,在宜昌人生地不熟,没想到在亭出了事故能讨回公道,多亏了您秉公办案。烟您不要,那我只好送面锦旗来了!”

李某在宜昌某公司打工,2013年5月,他乘坐祁某驾驶的货车在亭境内与一辆河南籍货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受伤住院,后因外伤性脑脊液鼻漏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司机祁某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便无力赔偿,家庭本就贫困的李某无奈之下将货车司机及保险公司诉至亭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医药费。

案件受理后,保险公司对李某提交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因错误理解相关鉴定规则,认为李某不构成伤残,并无意中向李某透露了这一信息。李某得知后,在鉴定机构大闹,同时请求法院更换鉴定机构。邓法官获知该情况后,对李某干扰鉴定的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并耐心向其解释鉴定的相关规定。考虑到鉴定机构存在泄露鉴定结论、对评定条款理解错误等情况,为公正审理该案,经与双方当事人协调,邓法官决定另行委托某省级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李某的伤残等级确为十级。对邓法官的公正处理,李某十分感激。为了增加胜诉的“砝码”,庭审结束后,李某趁邓法官不注意,在其办公室丢下一条烟。邓法官发现后,立即打电话通知李某取回,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辞。领取判决书时,邓法官再次当面将香烟退回,但李某签收判决书后,一溜烟跑了。无奈之下,邓庭长只好按规定将烟上交院纪检组。当纪检组找到李某退还礼品并对其回访时,李某诚恳地说:“我在宜昌人生地不熟,担心法官偏袒对方难赢官司,没想到宜昌的法院风气正、法官廉,邓庭长是个公正的好法官!”说完,这个腼腆的小伙不好意思地笑了。(供稿人:民庭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