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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公开审理辖区首例涉恶案

时间:2018-09-26 阅读: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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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现场


9月26日,猇亭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黄某、杜某、望某、刘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猇亭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共60余人参加旁听。

黄某、杜某、望某、刘某等四被告人均为90后,其中黄某系宜昌市某零用贷公司工作人员,杜某系从事放贷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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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间,黄某与邓某(另案处理)、杜某、望某、刘某为催收高利贷,分别实施了破坏被害人彭某家中门锁,在被害人杨某家墙壁喷红色油漆“还钱”、“杀”等字样,限制被害人苏某人身自由,对被害人苏某和严某进行恐吓、威胁、罚跪、殴打,逼迫严某向杜某借高利贷、让严某在雪地里受冻、往严某衣内塞雪等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家庭财产受损、家属精神紧张、恐慌和被害人人身受伤害等后果。公诉机关认为,黄某、杜某、望某和刘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了殴打、侮辱、虐待等暴力行为,符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定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应作为黑恶势力重点严厉打击,遂作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猇亭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由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区人民检察院专委担任主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质证,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