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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之争勿动气 意气用事惹牢狱

时间:2019-04-19 阅读:372

何苦来哉!他因意气用事,帮卖猪肉的亲戚出气,把顾客打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赔偿3万元!奉劝大家,吵架争执别意气用事,输了住院,赢了坐牢……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29日8时许,被害人黄某在宜昌市猇亭区中心市场购买猪肉时,因价格问题与摊主向某发生争执。

被告人李某路过,见其亲戚向某(摊主)与人发生争执,即上前与黄某拉扯,进而挥拳击打黄某头面部数下,致黄某鼻子流血。经司法鉴定,黄某双侧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年7月16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李某的犯罪情节,且有悔罪表现,民事部分与被害人已达成协议并赔偿完毕,也得到被害人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