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一夜“消失”,原是熟人作案
时间:2020-06-28 阅读:2267
大家听说过丢钱包、丢手机的,可是丢吊车的事,您听说过吗?邓先生与朋友合伙买了一辆吊车,晚间,他把车停在猇亭某小区门前道路边,谁知第二天,这辆重达20吨的吊车竟然不见了。
案情简介
2015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与曹某、黄某合伙购买的一辆徐工牌50吨汽车起重机(俗称吊车)丢失,三人由此产生经济纠纷。
2019年3月,王某发现曹某、黄某与被害人邓某合伙购买的另一辆徐工牌20吨吊车停放在宜昌市猇亭区石某经营的修理厂维修,便起意将该吊车盗走。
后王某通过石某获取、配制了该吊车钥匙并伺机作案。
3月12日21时许,王某见该吊车停放于猇亭区某小区前道路边,便趁机将吊车开至宜都市江某家的院内藏匿。
次日,邓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3月28日,公安机关查获了该吊车并发还给被害人。同日,王某经公安机关联系其家属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判决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被盗车辆已发还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提醒
针对邓先生的遭遇,也对所有驾驶员给出了提醒。如遇车辆被盗,一定第一时间报警,最大可能挽回损失。
当事人之间发生解决纠纷,一定要选择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