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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他人微信支付宝,任性转账消费获刑

时间:2020-05-22 阅读:1626

时下,大部分市民外出时已经不再携带钱包了,只要手机在手,去哪儿都能扫一扫支付,方便快捷。伴随着电子支付的盛行手机成为市民群众的“新钱包”,也滋生出了新型犯罪案件。一起来看看下面两宗盗窃案。

惯偷多次窃取他人手机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资金

2019年4月,被告人胡某借用其同学或朋友手机,用试出的支付密码或朋友告知的支付密码,多次以转账等方式秘密窃取他人手机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元,用于其个人赌博等花销。

猇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猇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趁同事醉酒之际,盗取同事微信账户资金

2019年6月5日晚12时许,被告人吴某在公司宿舍内,趁同事张某醉酒熟睡之机,从其床边桌子上盗走其手机,利用事先知晓的密码,将张某微信账户中的5000元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次日早上5时许,吴某在其家中又从张某支付宝借呗借款8000元转至自己微信账户,将之前的5000元从自己微信账户转回张某微信账户。同日下午14时许,吴某以2800元将张某的手机卖给周某,所得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和消费。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754元。

猇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吴某自首、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猇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我国已进入网络支付时代,转移他人微信、支付宝内的电子货币,以盗窃的数额等同于同值的人民币现金计算追究法律责任!

多起盗转微信、支付宝内现金的盗窃案件的发生,多为“熟人”“闺密”“朋友”“同事”作案正因为受害人平时操作手机输入密码未回避他人,才遭到“暗算”。提醒广大群众,千万要提高警惕,一定不要让自己的支付密码被他人所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手机丢失怎么办?

万一丢了手机,不要惊慌,应迅速:①挂失手机号;②冻结手机网银;③绑定支付宝的拨95188挂失;④冻结微信账号,修改各账号密码;⑤iPhone使用查找功能寻回⑥若确定手机被盗,及时报警求助。

五种方式防范微信、支付宝被盗刷

针对微信、支付宝被盗刷案件,为确保账户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应注意以下几点:

妥善保管手机,将手机设置指纹、密码等解锁方式,不要将手机随意借给他人使用,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设置复杂的支付密码。常用密码中,有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在设置密码时,确保两个密码设置复杂、不一致、定期更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支付宝账户安全性。

更换手机号码前及时解绑、注销账户。在更换手机号码前,应当将绑定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及时解绑,或注销账户,避免手机号码被其他人使用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二维码在给市民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同样隐藏了很多陷阱。随意扫描二维码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也有可能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购买相关的保险。比如支付宝应用内有购买“账户安全险”业务,年保险费用为2元,可在详细了解此保险业务后购买,为自己增加一份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