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震惊!丈夫婚前隐瞒赌债高达20万元,更令女子崩溃的是...

作者: 马丽     时间:2023-05-10 阅读:1777

婚礼第二天

女子被丈夫告知自己在外欠了赌债

且金额高达20万元!

近日 猇亭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和小法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回顾

原告小美与被告小帅经熟人介绍相识,双方确认恋爱关系后,于2019年4月登记结婚,次月举行婚礼。谁知婚礼第二天,小帅竟告知小美自己婚前因赌博欠网贷和私人借款20万元无力偿还,如果不及时还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小美感觉遭受到“晴天霹雳”般的打击,但还是当场给了小帅9000元还贷,婚后双方经常因为此事产生纠纷,对双方夫妻感情产生了严重影响。

2021年双方生育一女,取名登记随母姓,双方因婚生女姓氏问题争吵不休,甚至多次报警,当地司法所也多次为二人调解但均未果,为了解除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小美遂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存在巨大的争议,且双方态度强硬,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案件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仔细与双方进行沟通和法庭质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跟随小美共同生活,小帅每月支付抚养费,依法享有探视权,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和计算。

法官说法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当前社会我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实践中离婚案件很多都是与债务息息相关。

1.隐瞒婚前债务是否必然导致离婚呢?

答案是不能,一方隐瞒婚前债务,不满足离婚的充要条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请求也不会得到支持。该案中,双方多次在相关部门调解下均未解决问题,双方矛盾日益严重,现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可以依此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2.一方的婚前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由谁偿还?

结婚前,双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债务,自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无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一方所欠的债务,是因为结婚而产生的。或者一方的婚前财产,已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支出。这个时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来偿还。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四种情形

1、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债务系用于夫妻一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均不具有家庭使用属性,应界定为个人债务。例如无偿担保,夫妻一方为前婚所生子女购买房产、车辆,挥霍消费(如购买与自身消费能力极不匹配的奢侈品、负债打赏网络主播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如包养情人、抚养私生子等),危害家庭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均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虚假债务及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利益所负债务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夫妻一方为在离婚时侵吞共同财产而虚构的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盗窃、抢劫、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所生债务,即使为家庭利益也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有虚构债务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4、另有约定的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之间约定为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情的,也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官提醒,婚前查征信是有必要的步骤,能够有效防止被债务套牢一辈子,但是查询征信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要相互隐瞒,否则到头来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