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欠债起歹心,抢劫犯罪获徒刑
时间:2019-07-26 阅读:1342
“周大姐,对不起,我错了,我每天都在悔恨,我当时罪恶的想法和行径,竟试图通过抢劫去偿还赌债,我荒唐的想法和举动不仅毁了自己的一生,还深深的伤害了您,给社会造化了恶劣的影响,我是个罪人,我对不起您。”,7月15日,猇亭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某抢劫一案时,毛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并认罪认罚。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3日,被告人毛某因网络赌博欠款期逼近,遂起意抢劫钱财。3月4日18时许,毛某携带强光手电、刀具、尼龙绳等作案工具,驾驶其本人车辆来到猇亭,后又以租车为名,乘坐被害人周某的出租车。
当周某驾车到一岔路口时,毛某拿出强光手电对周某头面部电击,接着又采取卡脖子、使用刀具进行言语威胁,逼迫周某当场交出全部现金1156元。
随后,毛某将周某捆绑在副驾驶座位,并用抹布将其本人留在车内的痕迹全部清除,后戴上手套,再次驾车行驶,并解除对周某的捆绑并与其聊天。
大约21时30分许,毛某将出租车交还周某,携带作案工具和抢劫的现金下车,取回其本人车辆后驾车逃回公司宿舍。
3月6日,被告人毛某在公司宿舍被公安机关抓获,毛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查获了全部赃款及相关作案工具。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配合公安机关查获全部赃款并退还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猇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毛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抢劫罪】
抢劫犯罪,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刑法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起点刑即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具有八类加重处罚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八类加重处罚情节包括: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官提醒】
小赌怡情,大赌乱性。很多时候,一旦你开始赌博,就很难回头,轻者,损失钱财,重者,家破人亡。
本案毛某因为赌博欠款,遂起意抢劫钱财还赌债,抢了1000多元,却要付出坐牢四年六个月,并罚4000元的代价,何苦来哉!
奉劝那些如今还沉迷于赌博,妄图通过赌博发大财的人们,早日回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赢钱只是过程,输完才是结果!要时刻提醒自己三句话:久赌神仙输,不赌便是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