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相融,为家事“止争”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6-04-02 阅读:326
随着社会发展,家庭财产形式日益多样,遗产继承类纠纷也日益凸显,其核心往往交织着亲情与利益、法律与伦理的冲突。近日,猇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纠纷,以柔性司法守护家庭温情。
原告与张某是再婚夫妻,二人携手打拼多年,购置了商品房、车库、三辆汽车等,多年来一直与张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被告一)共同生活。2024年,张某因车祸意外离世,保险公司支付72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其中20万元为张某父母即被告二、被告三的生活费,可对于剩余赔偿金及房产、车辆等遗产,各方争论不一,只得对薄公堂。
本案的难点在于张某的遗产范围及实际价值确认,这直接关系到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摒弃“一刀切”的调解思路,按照“先析产、再分类、后协商”的步骤,逐步厘清争议、化解分歧,确保每一步处置都合法合情、公平公正。
解决纠纷的第一步,是算清“家底”。法官先后跑了9家银行,逐一查询打印张某及原告的银行卡流水,细致核实其是否存在其他存款;同时,积极督促双方当事人查询了解市场行情,对商品房、车库、汽车等财产进行精准估值,为后续调解分配奠定坚实的事实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是你的,剩下的作为遗产,四人平均分,这是法律规定。”法官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2为原告财产,剩余1/2纳入遗产范围,一并由原被告4人按法定继承均分。
遗产理清后,再明确赔偿款的属性。“这里面有20万是两位老人的生活费,专属人身属性,不能分;剩下的款项,大家换位思考下,都是失去亲人的人,互相让一步。”承办法官聚焦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分配争议,针对赔偿款中包含的相关费用,除去专属于死者父母的扶养费之外,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剩余部分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并适当照顾死者父母,在4人中合理分配,既遵循法律规定,又兼顾亲情伦理。
最后调解履约定纷争。承办法官始终坚持“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弥合双方因不同家庭角色而产生的隔阂,从法律规定到亲情伦理,从财产分配到情感慰藉,反复调整调解方案,要求既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贴合家庭实际、便于实物及财产处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一纸调解书,厘清财产归属、抚慰家庭情感。猇亭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融入家事审判各环节,用柔性司法筑牢和谐根基,让每起案件的处置,既有法律的尺度,更有司法的温度。
